【轉知教育部函】「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公費接種對象擴 大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延長至115年4月30 日止,

說明:
一、為因應春節連續假期探親旅遊等活動頻繁,COVID-19傳播
風險增加,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自本(115)年1月1日至本年2月28日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以提升民眾保護力,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
險,前以本部114年12月11日衛授疾字第1140201222號函知貴局諒達。
二、依本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際間COVID-19疫情上升,復考量近2年國內夏季均有發生疫情,且經評估國內疫苗充足,爰為提早防範疫情,經諮詢ACIP委員,前揭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延長至本年4月30日止。
三、請貴局依轄區特性及資源持續積極推動全民接種作業,加強宣導促請接種單位鼓勵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接種地點相關資訊請定期更新於貴局COVID-19疫苗接種專區及疾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以利民眾查閱。
四、為增進群體免疫,疾管署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功能4.1.9「COVID-19疫苗催注清冊」年齡區間已開放6-49歲,請貴局妥為運用;貴局如接獲機構、機關、企業及學校等單位團體具接種需求時,請協助安排媒合接種
單位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以提升接種率。五、另,有關辦理「Moderna COVID-19疫苗公費轉自費接種作業」之合約醫院,疾管署將另函通知該些合約醫院配合旨揭政策延長暫停實施期間至本年4月30日止。
六、副本函送相關部會司署及醫學會,請所屬機關、業管場所、醫療院所、學校、機構、軍營及會員等協助宣導旨揭COVID-19疫苗延長擴大接種訊息,持續鼓勵具接種需求者踴躍接種,並輔導所屬與轄區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安排
入職場、學校、機構及軍營等場域接種,提升接種成效,阻斷群聚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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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相關資訊請定期更新於貴局COVID-19疫苗接種專區及疾
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以利民眾查閱。
四、為增進群體免疫,疾管署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
(NIIS)功能4.1.9「COVID-19疫苗催注清冊」年齡區間已開
放6-49歲,請貴局妥為運用;貴局如接獲機構、機關、企
業及學校等單位團體具接種需求時,請協助安排媒合接種
單位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以提升接種率。
五、另,有關辦理「Moderna COVID-19疫苗公費轉自費接種作
業」之合約醫院,疾管署將另函通知該些合約醫院配合旨
揭政策延長暫停實施期間至本年4月30日止。
六、副本函送相關部會司署及醫學會,請所屬機關、業管場
所、醫療院所、學校、機構、軍營及會員等協助宣導旨揭
COVID-19疫苗延長擴大接種訊息,持續鼓勵具接種需求者
踴躍接種,並輔導所屬與轄區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安排
入職場、學校、機構及軍營等場域接種,提升接種成效,
阻斷群聚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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