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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內政部消防署「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1份請查照。

主旨:
檢送內政部消防署研擬「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0年4月28日消署危字第1101600094號函辦理。
二、消防署調查統計顯示,108年至109年學校火災案件共發生76次,起火原因為化學物質者(與實驗相關者)共4起;其中2起並造成人員受傷,主要係因禁水性物質用水清洗及可燃性液體接觸火源所導致,兩者均為化學反應迅速導致人員應變不及而受傷。
三、為減少各級學校實驗室之火災發生,消防署參考國內外消防相關規定及考量防震對策,研擬旨揭建議事項1份,建議列入各級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強化之參考,以維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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